許多朋友決定結婚,次序大概如下:
求婚>提親禮金>擇日>酒席>婚紗相>喜帖>兄弟姊妹>租衫>化妝髮型>過大禮>派帖>婚禮(接新娘、玩新郎、奉茶、行禮、喜宴)
這是誰人發明出來的,有甚麼意思,一切都只是儀式上的東西,除了我要知會父母之外,其他的都不重要。一個儀式,代表甚麼?做了保證不離婚嗎?做了保證感情會更堅固嗎?
一切都是新人自己辛苦。當然,有些朋友樂於此事,但對於我,我單是做姊妹已經倦得想哭,真的,今天真的想哭,想逃避,那條姊妹裙、那對鞋、那些無聊極點的遊戲、那種討厭的應酬場面......
友人說,將來我一定會因為父母而要做這些事,我說我會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,大家不知道假如有人干涉我的自由,後果會有多大,那管對方是我的父母還是他的父母.......
朋友狠批我會妥協,我卻預言我寧可不「結婚」。一個承諾可以用這些東西來履行嗎?
我希望我的喪禮用最寧靜的方式進行,婚禮也一樣。
朋友們,可能有一天我會突然對你說,我和某人結婚了,不必感到驚訝,因為,我根本就不喜歡這種無聊的熱鬧。婚禮,應該是在最舒服和享受的環境下進行,而不是做一台大戲給那些,你連稱呼他做甚麼都不知道的親戚。還有不想應付我老爸大陸的人.......
看著友人們在婚前三個月煩惱極點的樣子,我會問自己一句,犯賤嗎?今天做了一件犯賤的事,買了一雙高踭鞋,換來雙腳受苦。
我問自己一句:「犯賤嗎?如何?如果要這樣,寧可不結,同居也好.......但老爸老媽會放過我嗎?不會..........」



